第二届“税收•发展•民生”
税收宣传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推进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展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成就,不断增强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二届“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摄影大赛,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内容
本次大赛以近年来记录和反映税务机关积极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特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作品可直接反映税收工作,也可从税收与社会、家庭、个人之间的联系入手,要充分体现税收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展现和谐之美、发展之美、海南之美。特别欢迎反映税收给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变化的新旧对比作品。
二、主办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局
三、协办单位: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四、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
五、参赛要求
1.本次摄影大赛面向广大纳税人、政府机关人员、摄影专业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形象生动、角度新颖、构图精美,并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艺术性。
3、参赛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彩色、胶片及数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得超过六张,参赛作者每位限送作品15件。作品不得装裱、加边框、水纹、签名等装饰。
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谢绝电脑合成或改变原貌的作品。
5、若摄影作品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改变作品原貌行为,将取消所有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有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6、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入选获、奖作品(包括出版物、展览展示等公益宣传),不另行支付稿费,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需自留备份。
7、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作品一经入选必须按时间要求提供作品原件。未能按时提供作品原件者将视为放弃参赛权利,凡投送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五、比赛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比赛入选作品数量共80幅其中
一等奖作品1 名,幅稿酬3000元。
二等奖作品2 名,幅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作品3 名,幅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名,幅稿酬各500元。
入选作品64名,幅稿酬各3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投稿方法
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上传到邮箱:371408954@qq.com每幅作品以JPG格式500KB边长1024像素。
本次大赛 联系人:陈荣琨
联系电话:(0898)66508773、66509300
“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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