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尼康映像仪器销售(**)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上海摄影》杂志 组织委员会: 主任: 迟志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巡视员、专职副主席) 张元民(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王文澜(**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任洪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朱宪民(**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刘开明(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王郁文(**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林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金子博明(尼康映像仪器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雍和(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曹建国(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杨元昌(《上海摄影》艺术总监、副主编) 秘书长: 陈海汶(上海市政协委员、**摄影家协会理事、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委员: **主要省市自治区摄影家协会负责人(名单略) 活动办公室: 主任: 张小明(《上海摄影》杂志策划总监) 副主任:徐德宏(《上海摄影》杂志责任编辑)、张运榜(《上海摄影》杂志责任编辑) 联络:黄煜(《上海摄影》杂志运营主管) 办公室设在《上海摄影》编辑部内(上海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联系电话:021-62484702-22 宗旨: 人文与自然风光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自然生态也是作为一种生命的存在。人类的生存、自然风光的保护,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它都是一个世界命题。为了反映民生生态这一现状,“尼康在**”2011神州大地摄影活动以摄影为载体,让世人进一步了解我国各族人民的人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风光的业绩,寻觅人文自然风光的路径,从摄影的视角观看人文自然风光的变革…… 一、参加对象:公开征稿(不受国籍及年龄限制,中外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二、征稿内容:充分体现“尼康在**”2011神州大地摄影活动的主题;摄影作品应与社会、现实、历史、人民的生活、人的精神追求相结合,以及描绘我国的自然风光。通过和谐社会、自然风光、美丽家园、劳动生活、人文环境等,以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国人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独特的文化底蕴等内容。 三、征稿要求: ◆ 投稿只收照片(不收电子文件和底片)。 ◆ 来稿须在信封上附上:“尼康在**”字样。 ◆ 参加作品需本人拍摄,并用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投稿。 ◆ 投稿照片尺寸为7英寸;宽幅照片尺寸高度不得大于5英寸,宽度不限;组照必须印在长边尺寸不超过10寸的相纸上,一组一张。 ◆ 投稿数量不限。 ◆ 投稿照片须在背面正下方(以此确定照片上下)贴上“尼康在**”2011神州大地摄影活动登记表(获取方式请见下文)。 ◆ 参加作品不能装裱。 ◆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扫描、打印、输出等)等费用自理。 四、活动登记表获取方式: 网络下载:尼康公司官方网站下载 信件索取:信件内附上写有索取者详细地址的标准回函信封,并贴足邮资,邮寄至: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 《上海摄影》杂志编辑部, 并注明“索取活动登记表”字样。 自行制作:根据公布活动登记表样式,在作品背面可以自行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并签名同意活动章程。 咨询电话:021-62484702-22。邮箱:shsyzz@126.com 五、来稿请寄(送): 《上海摄影》杂志编辑部:上海市华山路351弄3号,邮编:200040。 六、截稿日期:截稿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 七、评选时间: 活动评选预计在2011年11月中旬;作品入选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并确认领取奖品资格;入选者名单将于活动闭幕式后公布在尼康官方网站www.nikon.com.cn 及其他专业媒体和网站上;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入选者的礼品设置: 金牌收藏作品(1名):尼康数码单镜反光相机D700 1台、AF-S 尼克尔 24-120mm f/4G ED VR 1支 银牌收藏作品(3名):尼康数码单镜反光相机D7000套机(含AF-S DX 尼克尔18-105mm f/3.5-5.6G ED VR镜头)1套 铜牌收藏作品(5名):尼康数码单镜反光相机D3100套机(含AF-S DX 尼克尔18-55mm f/3.5-5.6G VR镜头)1套 优秀作品(10名):尼康COOLPIX P500 数码相机1台 入围作品(100名):尼康礼品1份 ·组委会有权以相近价值礼品替换以上所有礼品而不事先通知,所获礼品涉及的税金等问题,由作者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金牌收藏作品、银牌收藏作品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上海的闭幕式,组委会将向受邀的上海以外作者提供津贴人民币500元,其余自理。 九、附 则: ◆(1)主办方有权委托他方使用本次摄影活动的收藏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包括展览、印制画册、影视及商业宣传等,不另付稿酬)。(2)所有作品均不退稿。(3)投稿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真实性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4)纪实作品不得修改原始影像等。 ◆ 作品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 凡参与活动者均被视为已阅并认可本简章。 ◆ 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所摄,作品中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有本人自负。 ◆ 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 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违规作品的入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后果的权利。 ◆ 本次活动来稿作品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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