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蛇蟠岛滑泥节—“蛇蟠岛之恋” 摄影大赛通知 “千年尽露波涛声,万古犹存斧凿痕”,自宋代以来,先民们在位于三门湾上的蛇蟠岛进行了大规模采石,遗留下大小洞窟1360多个,一度让蛇蟠岛成为东海枭雄们肆虐大海之后的“海盗金银岛”。 蛇蟠岛的洞窟之奇,石窗之美,滑泥之乐,使之成为旅游度假圣地。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三门县人民政府 台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蛇蟠乡人民政府 蛇蟠岛国际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三门县摄影家协会 三门县文化馆
二、拍摄内容 “蛇蟠岛之恋” 摄影大赛是台州旅游月月旺——2012蛇蟠岛滑泥节活动组成内容之一。通过以蛇蟠岛海岛风光、洞窟风情、渔俗文化、滩涂娱乐、景区人像等题材创作,进一步宣传展示蛇蟠岛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与特色文化,提升蛇蟠岛国际旅游度假品牌。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蛇蟠岛,创作时间不限,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按弃权处理。已在市级及以上摄影赛展中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2.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6幅、用胶带相连,投稿规格一律为10寸(长边)。方片要求8×8英寸,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勿装裱或卷寄。作品背面注明标题、创作时间地点、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3.评选结果告知参赛者后五天内将获奖或入选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送交组委会,数码摄影作品尺寸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发送电子文件专用电子邮箱: 47106859@qq.com,误期取消获奖资格。 4.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5.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会由市摄影家协会组织。 7.凡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证书 + 现金 10000元
二等奖 2名 证书 + 现金各5000元
三等奖 3名 证书 + 现金各3000元
优秀奖 30名 证书 + 现金各500元
入围奖 若干名 证书 + 现金各200元 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重复,同一作者投稿作品、以及优秀与入围作品数量不受限制。获奖者所得税自理。
五、截稿日期 投稿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以收到为准)。
六、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朝晖路69号(三门县文化艺术中心)邮编:317100 联系人:陈兴长
联系电话:0576—83301686
“蛇蟠岛之恋”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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