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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山水人文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转)
来源:荔波网 日期:2012-04-10
一、摄影主题:
用镜头表现独具特色的荔波风光、风情等主题。具体内容可包括:
1. 荔波县境内的自然风光;
2. 荔波县境内的人文风情(包括民族节日、祭祀活动、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和文化现象);
3. 荔波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和极具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
4. 荔波县境内的其它相关内容。
二、参赛资格:
专业摄影和业余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荔波县境内的原创作品,作品紧扣主题,讲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可用胶卷相机、数码相机和高像素手机等摄影设备拍摄,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可以使用制图软件进行照片尺寸的裁切,必须提交照片原始数据;
3、所有参赛作品精放8-10寸,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容量不低于5M。数码相机建议采用RAW格式拍摄,黑白、彩色不限;
4、每位参赛作者限投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所有作品均可参与评选,但是每位作者最多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多幅作品排名靠前时,以最佳名次作品评奖);
5、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简明文字说明(中英文均可)。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该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或底片;
6、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尚未发表),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获奖结果公布后,因为作者提供的信息或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8、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9、投稿日期:2011年4月30日至2012年8月31日截止(以收到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参加本次比赛。
10、所有作品投稿时必须使用挂号或快递方式邮寄,并附原始电子文件光盘(注明参赛作品字样)。
11、征稿期间,作者赴荔波创作时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证、**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可免收所有景区门票(不含其它经营性景点门票、船票、车票),持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或其它国家级摄影协会会员证可享受所有景区门票5折优惠(不含其它经营性景点门票、船票、车票)。
12、本次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此次比赛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
金奖1名、奖金100000元及证书;
收藏奖10名、奖金各10000元及证书;
佳作奖100名、奖金各1000元及证书。
五、评奖细则:
所有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www.lbss.cn或www.liboscenic.com中文域名:荔波山水)上进行海选,2012年9月主办单位将参考网络评选结果挑出2000幅作品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网络评选结果将作为评奖参考;2012年10月举办颁奖典礼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将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六、参赛联系方式:
作品邮寄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苗圃路彼侬酒店303(荔波山水人文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办公室);
邮政编码:558400
联系人:吴培培
联系电话:0854-3617199
官 方网址:http:// www.lbss.cn
http:// www.liboscenic.com
主办单位:**艺术摄影学会、荔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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