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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 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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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0:04: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

征稿启事


     近年来,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被命名为**生态旅游示范区。为宣传盐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促进盐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特举办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 “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


承办单位:深圳市大梅沙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摄影家协会

一、   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二、  比赛作品评奖数量及奖项

本次比赛共评选出优秀作品60幅。其中: 一等奖作品1幅 ,二等奖作品3幅,三等奖作品6幅,优秀奖50幅,获一、二、三奖的作者原则上不重复,但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获一等奖作品每幅(组)3000元,获二等奖作品每幅(组)1500元,获三等奖作品每幅(组)800元,获优秀奖作品每幅(组)200元(奖金为税前额)。

三、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凡反映盐田区生态建设(包括海滨栈道、公园建设、绿道及绿动自行车等)、自然风光、城区面貌、公园文化活动等,能表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盐田区辖区。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四、投稿方式:


   本次比赛一律以纸质作品投稿,单幅、组照均可:


1、作品规格:

(1)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2)作品请勿装裱。

(3)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4)组照3-6张按一幅计(须用透明胶带按顺序在背面连接)。

(5)获优秀奖以上作品,作者请在获奖5天内向主办单位提供每幅作品不少于5M的电子文件,主办单位用于举办展览、宣传和画册制作,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比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领导和摄影名家进行评选。


六、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206室(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33号),投递时请注明是“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作品”。联系人 :袁小姐、陈先生,电话:0755-22721511;廖先生,电话:13808806898。



附.表(可复制)

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作品表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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